“大伙知道什么是黑恶势力吗?”“‘村霸’属于什么性质,有什么危害?”日前,在中山市一场村居法治宣讲活动的现场,公益普法宣讲团的律师抛出这些问题后,迅速吸引了村民们专心听讲。9月以来,广东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多批公益普法宣讲团的律师在各地宣传“扫黑除恶”。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立足本职,从强化监管措施、规范辩护代理、广泛宣传发动等方面着手,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提高政治站位
不断深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认识
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司法厅第一时间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并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任组长的省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月13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切实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2018年厅党委四大重点工作之一。
9月1日,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广东省工作动员会召开后,省司法厅迅速部署,于9月3日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就配合做好中央督导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要求。曾祥陆强调,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抓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摸排;严禁司法行政干警职工与黑恶势力发生任何形式的不正当联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要严肃处理不姑息。截至目前,省司法厅已先后召开7次厅党委会和1次调研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议题,曾祥陆作出批示指示上百次。
强化监管措施
全力确保涉黑涉恶重点人群不脱管、不失管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做好涉黑涉恶罪犯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收押和管理教育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好刑罚执行职责。”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巡视员何流明表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力做好涉黑涉恶罪犯收押调配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在监管改造方面,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统筹推进“五大改造”,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深入做好教育改造矫治等工作,坚决确保全省各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截至目前,全省监狱已对涉黑涉恶罪犯开展个别谈话教育8300余次;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也对3万多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开展了谈话教育。各地司法所通过走村入户、调查访谈、登记造册等方式,对涉黑涉恶刑释人员进行深入排查摸底,认真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
针对部分服刑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仍持观望态度或存有思想顾虑的情况,省监狱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结合“情、理、法”不断加大宣传发动和政策引导,把物质奖励和政策奖励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台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对罪犯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除按照罪犯考核规定奖励外,对获得立功、重大立功的罪犯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努力在提高线索摸排质量上取得突破。为及时兑现奖励,省司法厅与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办加强沟通对接,根据移交线索的价值进行分类分级,并给予相应的奖励。截至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累计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790条,均已按照相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