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全媒体记者/李斌)深圳市规土委17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自2018年10月10日起施行。《处理办法》中提出对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进行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的一整套程序和标准。其中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历史违建,可以直接申请为商品性质房地产。不符合特定条件的生产经营性历史违建,则可按照申请办理为商品性质时市场评估地价的50%补缴地价;商业、办公类历史违建,按照申请办理为商品性质时的市场评估地价补缴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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