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济南市历下区龙洞办事处海尔绿城社区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赵文华)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一),给予罚款3000元处罚。(济卫医罚[2018]2984号)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明确,除急诊和急救外,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其中,情形(一)为“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区(市、县)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信息公示和奖惩制度。
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罚的海尔绿城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全运村海尔绿城桂花园22-7栋商铺。